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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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兴则国家兴——如何理解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作者: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23-11-01  浏览:1

人类为什么需要法律?这个看似简单、想起来又很复杂的问题,实质上反映了人们对法律的本质、作用和精神的追问。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法律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产生活的发展而产生的,特别是在阶级和国家产生之后,相对系统的成文法开始出现。法治是衡量文明程度的一把尺子,法治愈发达,文明愈进步。尤其是近几百年的世界历史表明,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

法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迈出坚实步伐。党的二十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对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法治道路坚定走

法治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与一个国家特定历史条件下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不同国情、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法治道路必然不同。从当今世界范围来看,并没有一条“包打天下”的法治道路,即使同在西方国家法治框架内,也存在着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差别。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定要走自己的法治道路。

 

从历史看,我国法治道路有其形成的必然逻辑。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在摧毁国民党旧法统的基础上,开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比如制定了“五四宪法”和婚姻法、土地改革法、选举法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设置了相应的司法机关,为我国法治道路奠定了重要基础。改革开放后,我们汲取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各方面的法律制度,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为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时代以来,法治中国建设按下快进键、驶上快车道。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开展全民普法,不断夯实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立法为例,截至2023年6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97件、行政法规600件、地方性法规1.3万余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可以说,过去十年,是我国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十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的十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其中,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指南。这3个方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本质的规定,确保了我国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走出一条好的法治道路不容易,关键是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这条道路凝结着我们党和人民法治理论和实践的全部智慧,必须坚定自信、保持定力,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

 

法治体系强骨干

 

中国古人讲“法者,治之端也”,说的是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家治理的开始。随着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从我国政治建设的实践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这一体系是居于重要地位的骨干工程,具有基础性、稳定性、长远性的作用。

 

从法治建设本身来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千头万绪,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有一个总抓手来总揽全局、牵引各方,使各项工作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这个总抓手,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它“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和要害,体现了我国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迫切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系统全面、逻辑严密、内涵丰富、内在统一的科学体系。其中,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个由“4+1”组成的“五大体系”,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涵盖了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法治运行与保障机制、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等各个层面、各个环节,贯穿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所以在我国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因为它具有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确保党领导人民依法治理国家,确保依法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使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它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衔接,一体建设国家法治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使两套既相对独立又密切联系的体系相辅相成,形成国家治理的强大合力;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发挥法治对道德的保障作用,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实现良法和美德的相互补充、法治和德治的效果集成。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庞大而艰巨的长期任务,涉及党和国家事业的各个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有高度的相关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必须随着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

 

法治中国进行时

人类历史表明,国家的强盛往往是同法治相伴而生的。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健全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有力保障。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也是法治中国建设深入推进的重要阶段。

 

在科学立法上,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立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第一道“工序”,必须发挥好这个“开路先锋”的引领作用,这样才能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位置,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必须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活动的拓展,必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努力使我们的法律立得住、行得通。

 

在严格执法上,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而不严格执法,法律就成了“纸老虎”和“稻草人”,也就失去了效力。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在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的执法工作,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承担的。近年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普遍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越来越强。法治政府建设越深入,人民群众才能越满意。我们将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在公正司法上,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管仲有句名言:“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维护人们安全感的重要屏障。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多地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维度延伸,从而对推进公正司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严格公正司法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继续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向深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全民守法上,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这句出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法谚,形象地说明了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的拥护和信仰。只有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才能构筑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现在,我们正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必须以此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诚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912年,青年毛泽东在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读书时的一篇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论》中写道:“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治的兴衰,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幸福安康。新时代新征程上,法治中国建设的加速推进,必将为新时代中国全面走向现代化、亿万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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